怀柔区2008年中考中招工作方案

  怀教考[2008]3号

  2008年是北京奥运年,为做好2008我区中考中招工作,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8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我区2008年中招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区教委对我区招生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统筹考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普通高中教育需要;统筹我区教育资源,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适当发挥示范高中的辐射作用,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二、健全组织领导。

  建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我区2008年中考中招工作。

  组 长:闫充印(教委主任)

  副组长:刘生勃(教工委书记) 周津立(教委副主任)

  董生荣(教工委纪检书记)杨荫东(考试中心主任)

  成 员:李录林(中教科科长)邓九春(考试中心副主任)张言瑞(考试

  中心副主任)温普祥(考试中心工会主席)刘志刚(中招办主任)以及19所考生校校长。

  三、招生考试。

  (一)凡要求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生文化课考试。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分区县阅卷。

  全市统一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体育(30分)按市教委统一标准进行考试,并计入升学总分。

  (三)我区2008年中考考试试卷为“课标卷”。

  (四)全市中考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08年6月24日至26日。

  四、招生计划编制。

  (一)招生规模。

  2008年我区预计初三毕业生3264人(含往届生)。按照市教委提出的我区招生规模,五所高中校计划招生1800人,两所职业高中计划招生280人。

  (二)招生计划上报。

  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计划于2008年2月29日前报市教委,经市教委审批后实施。

  五、编制计划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示范高中可以跨区县招生;民办学校可以适当跨区县招生,跨区县招生比例原则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30%。一般普通高中不安排跨区县招生计划。

  (二)为发挥示范高中的辐射作用,统筹区域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市教委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招优生工作。获得“北京市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称号的六个区(即:东城、西城、海淀、朝阳、昌平、顺义)和我区怀柔一中的招生计划分配到我区初中校招收优秀生(另行制定操作方案)。

  (三)按照“三限”要求,三所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确定为公办学校招生规模的12%,即,一中75人,二中65人,红中41人。并纳入学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

  六、关于招生录取。

  2008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采取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种主要方式。提前招生、统一招生录取均为远程网上录取。

  (一)提前招生录取主要限定在艺术类、体育类学校和开设艰苦专业(工种)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提前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学校招生总规模的30%。

  参加提前招生的学校需向区教委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市教委批准。经批准参加提前招生的学校,录取时按照学生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和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招生规模,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凡被提前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二)统一招生录取。

  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管理,学生在升学考试前一律不得离校,更不得提前将学生分流。严禁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违规提前到初中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

  (二)认真做好补录工作。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可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补录。补录只录取参加全市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

  (三)切实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政策,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严格操作,确保中考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怀柔区教育考试中心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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